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08412期)。
1、“桦甸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桦甸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尹修宇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有关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矿山 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以及地质灾害 水旱灾害 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 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检查 负责上述行业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 实施本级应急管理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住所
桦甸市大兴街23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82MB1P06562C
2、“桦甸市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公告事项:
桦甸市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
刘勇
2.6万元
负责黑土地保护修复及黑土地质量监测等工作
桦甸市明华街道莲花北路16号
12220282MB1Q31507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