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18714期)。
1、“蛟河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蛟河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允斌
开办资金
1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国有闲置土地储备管理和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筹措 管理 使用提供服务保障
住所
蛟河市民主路11-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81MB1H3285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