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 执行国家教育标准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德 智 体 美等全面的保育教育服务 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协调发展 培养幼儿形成良好的生活 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增强幼儿体质 发展幼儿智力 培养幼儿形成有益的学习兴趣 增强正确运用感官 语言进行交流 认知和动手的基本能力 培养幼儿形成诚实 友爱 勇敢 活泼 爱祖国 爱劳动 有礼貌 守纪律等良好的性格 情感和行为习惯 加强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 进行安全教育 消除安全隐患 维护幼儿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原: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幼儿保育 幼儿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