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登记公告
永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267号)

1 、“永吉县教师进修学校(永吉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徐秀萍(原:王玉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21413082411F

 

2 、“永吉县西阳镇九年制学校”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李海波(原:刘忠波)

住所的变更

永吉县西阳镇西阳大街168号(原:西阳镇西阳大街1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21413083799Q

 

3 、“永吉县西阳镇大岗子九年制学校”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李剑波(原:王衍)

住所的变更

永吉县西阳镇大岗子街里(原:大岗子街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214130844929

 

4 、“永吉县教育局基建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张东生(原:刘宝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214130824387

 

5 、“永吉县金家满族乡九年制学校”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牛波(原:田宇斌)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 开展基础教育工作 对适龄儿童 少年实施素质教育 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学校应当按照确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保证教育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并完成面向全体学生 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教学活动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等全面发展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 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 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 形成学校 家庭 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 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行为习惯 爱国 笃学 诚信 友善 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的社会主义建设接班人 同时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 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 加强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 进行安全教育 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学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 应当予以批评教育 不得开除 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原: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小学学历教育 相关社会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21413084951E

 

6 、“永吉县万昌镇中心学校”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陈国(原:牛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2141308487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