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85号)。
1、“永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永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冬梅
开办资金
4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服务保障等工作
住所
永吉县口前镇永吉大街43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21MB1U64505E
2、“永吉县廉政教育中心”公告事项:
永吉县廉政教育中心
姜峰岩
3万元
负责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等工作
吉林省永吉县口前镇滨北路345号
12220221MB1U17303U
3、“中共永吉县委党史研究室”公告事项:
中共永吉县委党史研究室
王子威
1万元
负责编鉴纂史工作 负责有关党史事件和党史人物的专题研究 承担党史资料和党内人物资料的征集 研究 整理 撰稿 编辑 出版和发行工作 做好革命遗址普查 党史大事记 执政实录收集整理工作 撰写本县地方党史正本 举办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 运用党史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审查涉及党史内容的重要出版物和影视作品 完成上级党史研究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口前镇滨北路499号
12220221MB1U50824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