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14号)。
1、“永吉县债务管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永吉县债务管理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盛丽丽
开办资金
7.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政府债务管理相关服务性保障工作。承担县级政府主权外债项目 到期债务清算 承担政府债务管理事务性工作
住所
永吉县口前镇滨北路56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21MB1Q3277XX
2、“永吉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永吉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于昊朕
1万元
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相关服务性保障工作。 农村供水工程的日常管理 维修养护
永吉县口前镇口前路310号
12220221MB1Q78268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