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162号)。
1、“永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永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姜学良
开办资金
17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统一行使兽医兽药 生猪屠宰 种子 化肥 农药 农机 农产品质量 渔政渔港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 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组织查处辖区内案件 监督指导辖区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
住所
永吉县口前镇连山路96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21MB1K19860Y
2、“永吉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永吉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卢继香
28.42万元
依法统一行使工商 质检 食品 药品 物价 商标 专利 盐业 商务 粮食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 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组织查处辖区内案件 监督指导辖区内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
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108号
12220221MB1F7024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