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078056期)。
1、“吉林市丰满区委学习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林市丰满区委学习室
法定代表人
李静梅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干部理论学习 提高理论武装水平。 负责全区干部理论教育 宣传工作中远期规划 指导 监督区委理论中心组 乡局级理论核心组及全区在职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培训 负责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和服务等相关工作
住所
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7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11MB1072823F
2、“吉林市丰满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告事项:
吉林市丰满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陈雪波
发挥“五老”作用 关心下一代成长。 负责组织 协调 支持 推动各部门和群团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负责对未成年人和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及其他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等相关工作
12220211MB107268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