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066556期)。
1、“丰满区旺起镇松花湖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指挥部”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丰满区旺起镇松花湖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指挥部
法定代表人
冯蕾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预防松花湖水污染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负责松花湖水污染防治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负责组织开展招投标 负责项目财务收支管理 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旺起镇兴旺路5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11MB0Q40946J
2、“吉林市丰满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吉林市丰满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张锷
10万元
维护市政设施 保障群众生产生活。负责辖区内道路 胡同及附属设施 雨污排水管线的维护 维修和管理 负责弃管小区道路 硬覆盖的维修 维护和区域内建筑垃圾清运及明沟清掏等各项工作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19号
12220211MB0L84709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