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登记公告
龙潭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2月24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39951期)

1 、“吉林市龙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市龙潭区卫生监督所)”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

329.7万元(原:47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03412665551N

 

2 、“吉林市龙潭区新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

271.28万元(原:370.5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03MB0P9330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