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8762期)。
1、“吉林市龙潭区社会工作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林市龙潭区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野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促进社会工作有效开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负责社会工作相关事务性服务保障等工作
住所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宣化路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03MB1R423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