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99870期)。
1、“吉林市龙潭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林市龙潭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大钊
开办资金
.4997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提供保障服务 负责吉林市龙潭区人大机关相关事务性服务保障等工作
住所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6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03MB080365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