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79912期)。
1、“吉林市龙潭区职工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林市龙潭区职工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商露丹
开办资金
1.99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职工生活、就业、医疗、法律相关方面的帮扶服务
住所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遵义西路龙新家园1号楼六号网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03MB080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