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12035期)。
1、“吉林市龙潭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林市龙潭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东岳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区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负责乡村振兴事业发展服务性保障等工作
住所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03MB1P53043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