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7094期)。
1、“吉林市昌邑区廉政教育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林市昌邑区廉政教育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树佳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工作。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党风廉政教育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调查和特殊场所的服务保障工作。
住所
吉林市昌邑区珲春北街5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02MB0999731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