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14374期)。
1、“吉林市昌邑区新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林市昌邑区新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赵强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救治服务; (二)受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突发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监测工作。
住所
吉林市昌邑区珲春北街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02MB1803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