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098689期)。
1、“吉林市昌邑区国有林总场”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林市昌邑区国有林总场
法定代表人
李树海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提供生态公益服务,维护生态安全。
住所
吉林市昌邑区河湾子镇16-1-6-8.9.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02MB026069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