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昌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17年01月16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登记400059686)。

1、“吉林市昌邑区延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林市昌邑区延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冬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预防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 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住所

吉林市昌邑区延安街桦甸胡同5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02MB0R22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