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登记公告第660号)
1 、“吉林市上营国有林总场”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吉林市上营国有林总场(原:吉林市上营国有林保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负责辖区内生态服务管理。 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科学利用、示范推广等工作。(原:为国有林提供生态服务管理。 负责辖区内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 提供生态服务 维护生态安全 承担政府购买国有林管护服务的经办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00MB015398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