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登记公告第707号)。
1、“吉林市松花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林市松花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刘存刚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行使松花湖区域相对集中处罚权,落实交通、农业领域法规,规范执法管理,保障松花湖区域秩序与生态安全。负责宣传并执行交通、农业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 建立健全执法制度 依据省政府授权 依法查处辖区范围内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省政府授权 依法查处辖区范围内违反渔业、渔港、水域生态与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依法查处辖区范围内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行为 负责涉松花湖跨区域交通、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协调查处工作 负责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投诉和案件举报 并做好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和调解工作 承担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东湖滨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00MB0B4263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