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102345期)。
1、“吉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吉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吉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
法定代表人
徐长伟
开办资金
892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研究刑事科学技术,为打击犯罪提供服务。研究制定全省刑事技术科研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 负责全省重、特大和疑难案件的现场勘查、物证检验鉴定及复核工作 组织刑事技术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 承担全省刑事科学技术人员业务技能培训 掌握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动态及科研信息并提供相关服务 指导全省公安刑事科学技术的研究工作
住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80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000413131156Y
2、“吉林省信息技术开发中心”公告事项:
吉林省信息技术开发中心
潘明
35万元
加强信息技术服务工作 促进我省信息技术事业发展。 负责信息技术开发研究、推广应用与交流合作 负责全省信息产业人才交流和培训工作 负责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的组织工作等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2718号
12220000737009421C
3、“吉林省冶金就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吉林省冶金就业服务中心
段庆军
3.8万元
负责省冶金劳服企业相关工作的协调与指导,为发展劳服企业提供服务。 指导冶金劳服企业生产经营、技措技改、劳动工资安全生产等工作 组织企业在岗职工及待业人员就业前培训及岗前培训工作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25号
122200004127550396
4、“吉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告事项:
吉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姚志平
5万元
发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为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灾害发生提供服务。承担吉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 为相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提供综合发布渠道
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236号
12220000412760583Q
5、“吉林省省直机关离退休干部生活保健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吉林省省直机关离退休干部生活保健服务中心
张秀丽
57万元
为省直机关离退休干部提供生活保障服务。负责民主党派副省级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服务和保障 负责省政府原冶金、石化、轻工、机械、纺织等行办和省机械设备成套管理局等单位副厅级以上、二级保健对象离休人员健康疗养、休养等工作 协助省政府原冶金、石化、轻工、机械、纺织等行办和省机械设备成套管理局等单位离退休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大病救治、定点医院选择等事项,承担丧葬服务、慰问探视等相关工作
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06号
12220000771069700R
6、“吉林省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吉林省施工队伍管理办公室)”公告事项:
吉林省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吉林省施工队伍管理办公室)
孔德后
67万元
规范房屋征收活动,保障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负责全省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的建立与保管 负责房屋征收补偿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及维护 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方面的调查研究 提供相关信息和建议等
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527室
12220000594451553M
7、“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学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学会服务中心
赵洪亮
293万元
为全省科学技术协会及相关学会提供学术交流合作服务。负责为全省科学技术协会及相关学会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科技评估提供合作服务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680号
12220000059782393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