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执法大队”遗失作废公告事项:
浑江区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执法大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22060200232) 因遗失,特公告作废。补发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2206025894837882,有效期自2021年08月26日至2026年08月26日。
吉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1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