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88793期)。
1、“吉林省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林省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长青
开办资金
1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服务旅游业发展。负责为推进大旅游集群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承担大旅游集群产业研究、智力支持等工作 承担大数据赋能旅游发展、旅游互联网推广营销、舆情监控服务保障工作 承担旅游统计调查服务工作
住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000MB0870807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