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79243期)。
1、“吉林省教育国际交流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林省教育国际交流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杨洪
开办资金
27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服务我省教育对外开放和开展教育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承担我省教育对外开放以及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领域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组织开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 承担我省国际中文教育事业发展具体事务性工作
住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679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000MB1P25253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