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57228期)。
1、“兴城市第三幼儿园”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城市第三幼儿园
法定代表人
张丽
开办资金
26.1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住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4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481MB1U33610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