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兴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3月1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44470期)。

1、“兴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杨易龙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政府决策拟定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收购存量国有土地,储备已征收、已收回及闲置等国有土地;负责储备土地场地整理、基础设施配套等土地利用的前期准备事务;负责已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城市规划编制的技术研究工作。

住所

辽宁省兴城市兴海南街9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481MB1U89307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