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59387期)
1 、“建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陈明(原:朱娇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422MB1L70165P
2 、“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昌县卫生监督所)”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昌县卫生监督所)(原: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张晓峰(原:张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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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昌县魏家岭乡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建昌县魏家岭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建昌县魏家岭乡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建昌县魏家岭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原:建昌县魏家岭乡农牧业技术推广和经济经营管理站)
姜德新(原:蔡宝良)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保障乡镇党委、政府机关运行,承担乡镇综合办公机构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做好三农服务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原:负责全乡农牧业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服务三农,负责村级的三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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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昌县建昌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建昌县建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建昌县建昌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建昌县建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原:建昌县建昌镇农牧业技术推广和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郭晓兴(原:宋剑)
保障乡镇党委、政府机关运行,承担乡镇综合办公机构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做好三农服务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原:负责全镇农牧、林果及农机技术推广 农村经济、村级财务的审计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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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公告事项:
李海青(原:李勇)
负责为公有住房出售、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为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规划、资金和房源筹集、申请备案、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发放及动态保障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为全县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原: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法规、政策,拟订县住房保障政策;负责编制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发展计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政策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住房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对住房保障法规、政策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行业各类信息的汇集、发布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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