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300103期)。
1、“绥中县水利工程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绥中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冯宝君
开办资金
2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指挥防汛抗旱、减轻灾害损失。具体负责防汛抗旱管理、防汛抗旱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研究拟定、抗旱组织,防汛抗旱资金管理及防汛抗旱人才培训;
住所
绥中镇文化街6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421465181251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