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53847期)。
1、“绥中县李家堡乡综合事务服务中心(绥中县李家堡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绥中县李家堡乡动植物疫病防控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绥中县李家堡乡综合事务服务中心(绥中县李家堡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绥中县李家堡乡动植物疫病防控中心)
法定代表人
魏亚超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乡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办公事务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主要负责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行政、供给关系转接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等工作;负责协调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动物计划免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动植物疫病预警、预防、控制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绥中县李家堡乡李家堡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421MB1Q8740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