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0269期)。
1、“葫芦岛市南票区气象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葫芦岛市南票区气象局
法定代表人
朱苗苗
开办资金
5.4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据有关规定,负责气象法规建设;气象规划;气象防灾减灾;气象业务管理;气象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气象宣传教育。
住所
葫芦岛市南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九龙分局四楼401-404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404MB08852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