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16753期)。
1、“龙港区民政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龙港区民政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鑫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生活无着落的乞讨人员和妇女儿童的保护,负责殡葬宣传教育倡导引领慈善事业的发展对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的信息维护,开展婚姻登记服务工作,并统一存档保存。
住所
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403MB1Q086817
2、“龙港区档案馆”公告事项:
龙港区档案馆
张群力
负责全区档案工作,对全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接收档案,收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76号
12211403MB1Q09035K
3、“龙港区机要保密技术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龙港区机要保密技术保障中心
王斌宇
为全区电子通讯使用提供技术指导;协助保密局进行保密监督检查;为密码管理、通信、维护提供服务;为区级视频会议系统管理提供服务。
12211403MB1Q09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