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16577期)。
1、“龙港区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龙港区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井源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对政法工作及平安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政法工作、平安龙港建设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为社会治理、反邪教、维稳安保、扫黑除恶、涉法涉诉、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综治督导、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见义勇为、铁路护路等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住所
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7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403MB1Q084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