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3799期)。
1、“凌源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凌源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孙小东
开办资金
1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市域内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市域内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土地依法出让前期整理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征收房屋残值收益;组织实施征收项目的拆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产权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处理等服务保障工作。
住所
辽宁省凌源市红山路东段8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382MB1R26629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