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35735期)。
1、“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
法定代表人
于雪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负责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工作站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法律援助事项进展情况和质量监督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住所
辽宁省朝阳市大城子街道青年街7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324MB1T06937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