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94751期)。
1、“朝阳县职工服务中心(朝阳县工人文化宫)”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朝阳县职工服务中心(朝阳县工人文化宫)
法定代表人
刘志刚
开办资金
22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县总工会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全县工会干部职工培训工作;负责职工就业创业和技术提升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工会新媒体建设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新时期工会工作和劳动模范等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县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山街2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321MB0896396B
2、“朝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朝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服务中心
李清泉
1万元
负责为全县粮食流通、储备、检验检测等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协调粮食检验检测机构,做好各类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粮食检验监测机构推进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成粮食行业计量监督管理和质量认证、质检人员技术培训与考核;负责为全县粮食流通、储备、检验检测等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等工作。
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09号
12211321MB0872175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