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2013期)。
1、“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于岩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承担辖区统计调查和普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承担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协调、对接以及对口合作相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飞地经济、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电力、商务等工作;承担辖区质量提升和质量强乡(镇)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辖区科技创新发展相关工作;负责为农业、林业、水利等产业发展提供服务性、事务性、辅助性以及技术性保障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五段115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303MB1R238909
2、“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李光
负责为机关行政管理、财政管理、党建、平安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统计、民政、建设规划、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性、事务性、辅助性以及技术性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211303MB1R23882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