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龙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4324期)。

1、“朝阳市龙城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保障中心(朝阳市龙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朝阳市龙城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保障中心(朝阳市龙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爽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辖区内劳动监察执法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住所

朝阳市龙城区龙城大街168号矿联网大厦龙城区政务服务大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303MB0924879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