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9293期)。
1、“西丰县明德满族乡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西丰县明德满族乡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常宝财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综合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经济发展服务工作,负责产业发展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住所
西丰县明德满族乡明德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223MB1T19527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