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70261期)。
1、“盘山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盘山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付志鹏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及咨询服务工作。 2.负责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培训等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的业务培训工作。 3.负责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对平安建设、社会治理和维护稳定有关问题的信息采集、研判分析。 4.负责社会治理基础数据的采集、更新、流转、督办。 5.负责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命案风险隐患排查、网格化管理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具体事项的建档立卡和数据统计分析汇总,为研判决策提供参考;推进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6.承担县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盘锦市盘山县太平街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122MB0732957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