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2412期)。
1、“盘锦市兴隆台区欢喜岭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欢喜岭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盘锦市兴隆台区欢喜岭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欢喜岭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杨承金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党建和群团工作的具体实施,为区域内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搭建基层党建各种平台,为拓展深化区域化党建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具体工作,通过网格化管理平台,开展调度协调、督办核查综合治理、社区管理、应急响应等问题的发现、派单、处置工作;负责对社区网格的指导和考核;负责网格内的平安建设、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服务保障工作。
住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欢喜街中兴社区欢喜岭街道办事处3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103MB1R08068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