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32968期)。
1、“盘锦市双台子区信访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盘锦市双台子区信访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鹏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负责为全区人民信访事务提供服务保障。 二、承担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和网上诉求受理服务工作。 三、承担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盘锦市双台子区城北街中珠大厦C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102MB1M216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