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71865期)。
1、“盘锦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盘锦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杨丽萍
开办资金
2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服务工作,为离休退休军人提供生活保障服务和组织离休退休军人开展各种活动;承担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和褒扬纪念的服务工作。
住所
兴隆台区松林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100MB07265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