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9874期)。
1、“灯塔市燕州小学”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灯塔市燕州小学
法定代表人
刘光平
开办资金
55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住所
灯塔市罕王大街以东,滨河路以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081MB1T67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