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34663期)。
1、“灯塔市统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灯塔市统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高辉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统计事务提供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承担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 统计调查及抽样调查 名录库管理、“一套表”调查 专业评估普查数据 落实统计监督 提高统计监测评价的客观性、预警性及有效性
住所
灯塔市兆麟西路3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081MB1Q50353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