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6733期)。
1、“辽阳市宏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辽阳市宏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法定代表人
高冰
开办资金
27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区传染病等预防与控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
住所
辽阳市宏伟区幸福路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004MB1H08771K
2、“辽阳市宏伟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公告事项:
辽阳市宏伟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魏春敏
5万元
负责医疗专项技术与医疗质量、计划生育服务等管理监督,受委托依法负责全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执业机构等卫生监督。
12211004MB1H08966D
3、“辽阳市宏伟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辽阳市宏伟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石启丰
10万元
1.负责组织、协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和网格事件处置工作。 2.负责对进驻部门和进驻人员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和考核考评工作。 3.负责全区社会治理事件的风险研判、动态监测、数据分析、信息流转、指挥调度、协调处置、跟踪督办。 4.负责社会治理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数据及数据更新等工作。 5.指导协调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网格工作和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推进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6.负责网格员教育、培训、指导做好网格员的招收、管理、考核工作,组织开展网格化评优评先。 7.完成区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辽阳市宏伟区汇商路2号
12211004MB1M03780P
4、“辽阳市宏伟区应急执法监察大队”公告事项:
辽阳市宏伟区应急执法监察大队
罗洪国
112.91万元
(一)受区应急管理局委托,负责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排查事故隐患,督促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进行整改。 (三)负责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实施处罚。 (四)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落实情况。 (五)负责承办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六)承担市应急执法监察大队和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辽阳市宏伟区荣华街98号汇华宫
12211004MB1N5126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