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7490期)。
1、“辽阳市白塔区妇幼保健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辽阳市白塔区妇幼保健所
法定代表人
全丽茹
开办资金
30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区妇幼保健等职能。掌握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及重大公共卫生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对辖区内幼儿园、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培训、督导、指导、评价。负责妇幼卫生常规报告等统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儿童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及指导、孕前优生指导和药具发放等其他相关业务工作。受白塔区卫生健康局委托,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承担国家、省、市、区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住所
辽阳市白塔区东二道街13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002MB1T630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