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379699期)。
1、“辽阳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辽阳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辽阳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辽阳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韩伟
开办资金
4281.39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审核、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大禹杯”河长制竞赛考核、防汛抗旱事务性工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维修养护、防汛抗旱、河长制、河道建设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辽阳灌区内供水管理、水费征收、工程管理和维护。
住所
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000MB15465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