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8115期)。
1、“辽阳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辽阳市债务管理办公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辽阳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辽阳市债务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李成波
开办资金
178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是负责为财政事务开展提供服务等工作。 业务范围: 承担市政府债务管理、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制定、县乡财源建设指导、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预算编制审查、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财政收支管理的监督; 预算绩效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及财政票据监管及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辽阳市白塔区中华大街6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1000MB1524500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