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 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检查 负责对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监测)等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抽查,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负责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工程的实物质量,抽查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施工现场安全事故调查 负责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涉及质量、施工安全问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核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负责受理和调查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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