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05838期)。
1、“大石桥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石桥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曲洪达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编制全市全民义务植树发展规划和重点绿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国有林场建设发展规划及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林木种苗生产计划,落实育苗任务;承担组织指导全市青山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住所
大石桥市石桥大街东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882MB1929145Q